在去年举行的一次书法展上,有位书法家在条幅上只写了一个颜体大字:“灋”。字体雍容华贵,很受欣赏。但年轻人多不认识这个字。其实,这个字是“法”字的繁体。在《说文》中繁体作“灋”,简体作“法”,音义是一样的。那么,“廌”(zhì)为何物?上古之法为何要带个“廌”字呢?这要从上古的诉讼判决文化谈起。
在迷信神灵的上古,人们有了纠纷,最相信神灵判决,简称“神判”。神判是人类社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。上古传说,“廌”是一位神人送给黄帝的一种神兽,用以断案判曲直,古人由此为造专字。小篆作“”,隶变笔画作“廌”。《说文》:“廌,解廌兽也。似山牛,一角。古者决讼,令触不直。象形。”“不直”就是理屈、理亏的一方。旧题西汉东方朔撰的《神异经》上说:“东北荒中有兽,见人斗则触不直,闻人论则咋(zé咬)不正,名曰獬廌。”古人是相信有这种神兽的。但这种神兽到底是什么样,除《说文》“似山牛,一角”外,还有两说,汉代王充《论衡•是应》篇:“獬廌者,一角之羊也,性识有罪。皋陶治狱,其罪疑者,令羊触之,无罪则不触。”《汉书•司马相如传》有“寻解廌”之语。唐人颜师古注“解廌似鹿而一角,人君刑罚得中(执法公正)则生于朝廷,主触不直者。”中国地大,各地风俗有异,所信神兽亦当不同。有的像野牛,有的像山羊,有的像野鹿。故“廌”之为字集鹿、牛、羊之形于一身,就成三不像了。
用廌判案决疑,现代人看来十分荒唐无稽,但可排除了审判者的偏袒徇私。“”字从“廌”,正寄寓着古人对执法公平的心底呼声。旧时代法官审狱坐堂头上要戴“獬廌冠”,是古代圣贤希望法官能像神兽一样,无私无畏惩治“不直者”。以维护社会正义。
用廌判案,惩罚罪犯,自然都是美好神话传说中的事。随着国家的建立,各种刑律先后出现,“灋”字便省去“廌”字,简化作“法”了。《说文》:“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;廌所以触不直者。去之,从去。法,今文省。”换句话说,“法”是“灋”的简化。“法”字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的性质是一定要公平如水,也即俗称的“一碗水端平”。“法”字从“去”,“去”是除去、除掉、铲除的意思。表示法律的功能除恶而扬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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