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我的档案中在家庭情况一栏有“欠详”二字,几十年来一直受到组织部门个别人的刁难。为了让组织上查清我的红军身份,1974年,我亲自回到四川通江老家,从当地政府要来了档案证明。他们证明我12岁参加红四方面军川东保卫局宣传队当战士,也证明了我的父母是红军干部——他们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在长征途中牺牲;证实了我父母是革命烈士,我是烈士子女,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双“革命烈士证书”为铁证。
1986年我去杭州旅游,然后又绕道回故乡通江县铁溪区落实家庭情况。在通江县民政局开出证明后,去铁溪区什字乡严家坡开调查会议,了解我的家庭情况。当时到会8人,都是70岁以上的老人,他们提供了我爷爷和父亲的情况,证实我爷爷和父亲都是烧木炭的工人。
他们还说,1935年红军撤离川陕根据地时,我的父母(继父李绰儒、母亲柯玉兰)和兄弟们随区机关转移到李先念部队,而根据当时的情况,随部队转移的群众和地方干部,一律编为正规军。
由于长征时,前有敌军阻击,后有敌军追击,有时一天要打几仗,不知在什么地方,父母都牺牲了,兄弟们也杳无音讯,成为我这一生另外一大遗憾。
上世纪九十年代,在前国家主席李先念的批示下,我们西路红军失散人员的身份得到确认,我的老红军名誉也得到了恢复,但我仍然只享受“九•二五”起义人员的待遇,我也感到欣慰了。
从1989年以来,我因前列腺增生和心脏病多次住院,几次住的是干部病房,花了国家医药费不少,我很不安。
我常想,比起千千万万牺牲了的战友们来,我能活下来,就算是太幸运了;所以,我个人吃的苦受的罪不算什么,自己曾经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也不算什么。我看到党和国家、人民军队这样欣欣向荣,我感到万分欣慰。
写于1985年-1996年 ,2006年9月由罗仰虎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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