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云南省普洱市民族团结纪念园内,矗立着一块刻满文字,长142厘米、宽65厘米、厚12厘米的石碑——民族团结誓词碑。这块石碑立于1951年1月,是云南边疆民族团结、军民团结的见证物,被誉为“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”。
1950年12月27日至1951年元旦,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会议召开。会上,佤族头人拉勐等提出:为了各民族永远团结不变心,永远跟着共产党,我们应该按佤族习俗搞一次剽牛盟誓!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,盟誓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,是人与人之间友好交往的信用凭证,是神灵崇拜文化下的一种自我约束机制。
拉勐的提议得到时任中共宁洱(后改为思茅、普洱)地委书记、原39师(普洱军分区前身)政委张钧的大力支持。1951年元旦,盟誓大会在普洱红场举行。来自15个县,包括各民族支系在内的26个兄弟民族群众隆重聚会。到北京参加过1950年国庆一周年观礼,和毛主席握过手的佤族头人拉勐作为剽牛手,用剽枪击中牛的要害,牛一头栽倒在地,牛头朝向南方——这正是最吉利的征兆。全场欢声雷动,少数民族群众高呼:“共产党万岁!”
紧接着,张钧与各少数民族代表刻石立碑,上书:“我们廿六种民族的代表,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,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,喝了咒水,从此我们一心一德,团结到底,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!此誓。”石碑还刻下了各少数民族代表用不同民族文字签下的名字。
1986年3月,民族团结誓词碑被普洱县人民政府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,1993年11月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,2006年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6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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